很神奇的是,从第一章开头的几百字里,我就断定我不会喜欢思嘉,她引诱着塔尔顿家两兄弟围绕着自己团团转。她清楚自己的魅力和摆弄那些被她的魅力所吸引的男人的方法,但她缺少那种我喜欢的特质——美而不自知,无论是外表上的还是性格里的美。因为一旦她开始利用她的那些优势来行动,目的便即刻昭然若揭了,那些美就好像是假的一般了,如同在万物枯萎之中树立着的一朵塑料假花,而且还带着俗气的艳丽颜色,这些都远不如一簇还隐藏着的新发的芽吸引我。
后来她出于报复艾希礼的心态嫁给查尔斯,生下韦德而又完全不在乎她的孩子,甚至觉得他是一个累赘,让他成长为一个胆小怯懦会害怕自己母亲的孩子,就更让我意识到:她只是一个养尊处优,任性刁蛮的富家小姐。尽管很多人说她是如何如何勇敢,在战争中重建塔拉又是怎样的坚强,但我觉得,那不过是一个面对生存压力的人所会做出的必然的坚强。况且这其中,哪一件事她没有依靠男人在最关键时刻的帮助呢?后来她为了钱又嫁给了肯尼迪和瑞德,间接导致了肯尼迪的死亡并再一次对自己的孩子爱拉不管不顾。她不爱自己的亲生姐妹,只觉得她们愚蠢,她在道德上毫无负担,只在媚兰死亡时才又展现出一丝光辉。
关于对艾希礼的爱,我认为即使艾希礼接受了她,他们仍然不会幸福,因为丰裕的物质生活是思嘉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而显然在战后世界艾希礼并不能为她提供这种生活,而需要她自己努力来争取这种生活时,她就会开始怨恨艾希礼了。更不用说她根本不懂艾希礼了,她总是从他大段的自我剖析和表达中捕捉一两个自己能理解的词语来说她自己的生活,她在艾希礼想离开时总是固执地把他绑在自己的身边,所以她看不懂他脸上的悲痛的表情,而最终她认为自己爱瑞德,不过是在媚兰死亡之后她终于意识到艾希礼永远不会选择他了,媚兰会永远在艾希礼的心里,媚兰死后,艾希礼的离开几乎是必然的。
我认为,思嘉与别人最大的区别是,她抛弃了社会认同而一味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最大化,任性地以自我为中心,所以在精神上与他人渐行渐远,作文www.yuananren.com她从未从精神和理想上去彻底地理解过一个人,甚至包括她的母亲,所以我不喜欢思嘉。而我最喜欢的人呢,是威尔,那个瘸了一条腿的乡下士兵。他从战争中回来,路过塔拉就留了下来,因为我猜想他的家乡和故乡早已不在了。他沉默又带着一点忧伤,能以一滴水融入一片湖的姿态融入人群,他看透了而又不说透,不起眼却又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他尊重卡琳的意志让她去当了修女,又娶了苏伦维护了她了名誉。他好像很柔软,但想折断他又几乎不可能,他差不多是思嘉的反面,达成目的的同时也注重方法,尽管也许效果并不如思嘉那么明显,尽管书里对他的描写也并不多,但我最喜欢他。
说到书里的其他人,艾希礼不够果断,瑞德太圆滑,媚兰又太完美,所以我最喜欢威尔。说回到书本身,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每个人都描写得鲜活生动,性格特点鲜明,思嘉和瑞德之间的对话尤其有趣,对战争和时代的细致描写确实充满着史诗的气质。但我隐隐感到了一点美国种族歧视的一点端倪,全书充满了对奴隶制生活的怀念,并刻意只描述了黑奴的美好生活,书中出现的黑人如彼得、波克、山姆、百里茜等是典型的的奴化形象,他们多多少少显得有些蠢笨和浅薄,仿佛白人奴役黑人是天经地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