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亲爱的》读后感2000字

殷寻《致命亲爱的》这书,一开始看名字以为是要相爱相杀那种,看了简介发现是关于气味的。

然后就想到了厨师,香薰师,香水制作什么的,看了才知道,妈呀好专业!好多不知道的知识,植物的相生相克,用它杀人可以无声无息,杀人于无形,也开启了我认识一个新职业的视野——天芳师。我去特地查了查,现在貌似没有这个职业,不过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我因此爱上了女主,独立,大胆,聪慧,热烈……人称“蒋爷”。一个女孩子被人称呼“爷”,可不仅仅是性格爷们儿,而且还得做事不拖沓,手起刀落雷厉风行,蒋爷(夏昼)做到了,这个女人面对爱,爱恨分明,对恩人竭尽所能。当她看见爱人怀疑自己,努力争取无果,手起刀落,壮士断腕;当知道爱人迫于无奈,她又奋力拼搏,为他争取最好的一切,就像她自己说的,“在爱情里,你我势均力敌。”陆老大也说,“他爱上的女人有资格和男人一较高下”,这样的女人世间少有,怎会不爱?

有人不喜欢这种人物设定,可能觉得太脱离现实,怎么就会有这么优秀的女人,冷静理智,美好?但我想说,一个啥也不会就知道矫情的女人就知道被人爱?何况男人那么优秀,他是看上你什么了?看上你比其他女人能作?还是傻白甜?男人可能因为外表迷恋你一时,但永久的爱,还是建立于双方欣赏彼此的内在,进而产生“情人眼里出西施”。爱情里需要门当户对,这种门当户对,不仅仅是看家庭,还要看两个人的实力是佛匹配(不是一定是绝对的相当,而是一种平衡),说了一堆,无关紧要的。

《致命亲爱的》.jpg

再说男主,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富二代”了。有野性,有能力,也有柔情……只不过柔情都给了女主。在面对两人生死关头时,居然舍弃自己保全女主,不得不说,不想用伟大形容他,应该说爱得深切。没想到两人在老大三年前,生死一线时就有过匆匆一面,她已飘然遗忘,却被他深刻记忆在脑海深处。多年后,因一杯“醉三杯”恍然记起。当然,之后也是吃了不少“醉三杯”的亏,俗话说记吃不记打,这就是典型。

他为她舍弃性命,保她安全无虞,却让自己身陷险境;她为他深入大漠,披荆斩棘,豪情满怀,纵前头豺狼虎豹也要闯一闯。

看第一章时,还以为是灵异小说,(大概很多新读者都这么想的)好多人吓得不敢看了,还好我是了解殷寻的。恐怖的外衣下都是有出处的。不过,越往后看越觉得可能肤浅了,越来越被剧情吸引。(我是看了三遍的人)她的每一个配角都是有看头的,脑洞大的你想不到。据说如果有读者猜到了,她还会改。

但有一个人,我挺耿耿于怀的。其实,我最想说的是另一个不是配角的配角,谭爷。我的脑海里的谭爷或黑色或白色中式长衫,翩翩君子,作文www.yuananren.com容姿俊逸。深情处温柔沉敛,狠绝时刀刀见骨。那一场杀人让我哭死,不知道有没有亲和我一样?最后知道无路可退,他选择和兄弟们一起走,把生的机会留给所爱。谭爷之后再无江湖!我也爱上他,他的义薄云天,敢于担当。

还有那个撒敷敷的饶二,我想说一下。这个家伙,一开始出来,给我印象不是好的,我还以为是反面人物,我看见他第一面我心都哆嗦了,凉了。没说假。但随后,他就在逗比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让我时常在想,一开始的粗现,他是不是装逼的节奏?色厉内荏,最后索性不遮遮掩掩了,(因为真性情也遮掩不了),就放飞自我了。(对,男主后来也放飞自我了)

还有那个蒋小天啊,就是墙头草,哪边风强往哪边倒。,“投敌叛变”分分钟。

这本书里,没有男主狗血的认错救命恩人,也没有女主受伤后出国疗伤,选择报复的狗血剧情,而是另一种理智的爱情故事。印象最深的是最后婚礼,男女主各走半程,蒋爷一身西服,想着就很帅,我要是男人觉对也会娶她!“夏昼的荣耀,蒋璃的江湖”全在这一刻了。

“我以水代酒,敬我们的来日方长。”

“我以酒表意,敬我们的往后余生。”读完之后,我俗气地爱上了这两句。

反正这本小说,文笔和风格较之前有不同,后妈进步了,我们也成长了。听说后妈为写这本书,翻烂了《本草纲目》,好佩服。那种文言的东西不仅仅是晦涩难懂,还得翻译吧?耗时耗力,费心思。但她每一部都是近乎翻了好久的专业知识才落笔成文,因为专业所以挚爱。每次看完,都感觉好长时间出不来,还会反复重温,感谢后妈带给我们精彩的故事,我们也会一路伴你同行,永远18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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