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似水流年
哈罗德(男主),一个65的老人,花了87天,徒步走了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一个20年没见面的曾经的同事奎妮(女主)。仅仅是因为奎妮写了一封告别信说她得了癌症给哈罗德。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加油站女孩,各种旅人,没有生过孩子的妇女,一个穿着绅士却有特殊癖好的中年男人,一个骑自行车的母亲,一个没有自我的著名男演员,一些追随者,一条狗…最终却没有一个陪他走到最后。
这本书说是因为信念,对确实是,每当哈罗德走不下去时,总有一个信念支撑着他,一路上他回忆了他一生中的经历,有开心的遗憾的,也有不曾说出的秘密。
前半部分写的无趣且繁琐,一度曾看不下去,只是一种八卦的心理让我继续读下去,我想知道奎妮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结局又是怎样的?他们之间一定存在过暧昧甚至是爱。我并不完全认同作者的观点,把哈罗德徒步完全上升到信念信仰之上,就是因为一封女人的信而已,如果真的是信念信仰为什么不是别的事呢?如果是一个男性的信会不会更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00字》.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
复制全文
导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