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结尾真难受,哭都哭不出的感觉。沈红霞怎么就把自己活成圣人了呢,被沼泽、严寒、洪水那样摧残过的肉体怎么可能一直在女子牧马班呆的下去,她摇摆着理想的旗帜,呐喊着共产主义者的信条,她成为了那个时代最鲜明的注解。我从没想到一个人可以做到像她那样,没有私欲没有私情甚至没有“思想”,她自己就是一部活生生的道德准则。还有小点,还有叔叔,反而是面目模糊的其他成员都返了城都能活下去。苟且没什么不好,那么崇高的精神信仰那么无私的奉献才是没有人性的。军马比人重要,马粮(豆饼)比人重要,多么变态扭曲的历史时代。这是一个彻底的悲剧。理想的大旗被一个集体用生命立起,却最终在时代的风尘中倒坍。哪有什么理想主义,什么一人换一马,什么用生命保护集体的团结与荣耀,一定是她们疯了,不然难道还是我们疯了不成?
她渴望被那个神秘的白发将军认同,她被历史遗忘,她不爱自己,可怎么她的父亲母亲都不爱她么?任由自己的瘸腿瞎眼的女儿流浪在草原上?太魔幻了,太丑恶了。
别忘了草原英雄小姐妹,别忘了赖宁(小时候一直以为是我们东北土生土长的英雄少年),别忘了人是如何被时代潮流裹挟,跳脱出历史局限性的、敢于发出不同声音的人都是异类,然后很快就会死掉。
你干嘛总喜欢看这些致郁系的书呢,比如第二十二条军规、切尔诺贝利的回忆、古拉格群岛、使女的故事、羔羊的盛宴、微物之神、彷徨之刃、他人事、肠子、我们、1984、三体、黑乙一(暴虐的温暖兼颤栗的阴郁)和严歌苓的大部分作品,没有大快人心没有沉冤昭雪没有善恶有报没有求仁得仁没有得偿所愿,有的只是无以言表无能为力欲哭无泪异常冰冷的混沌。我早该晓得你就是个抖M,不疯魔不成话不自虐不痛快。治愈系小清新类也不错,但总觉得肤浅,阅后即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