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在我刚入学时便学会了他的一首诗:《石灰吟》。当时也不怎么注意这首诗,在脑海中记住了名字和诗句就草草背下。此时,我只是知道于谦是一位诗人,对这首诗没有一丝丝喜欢,并不能产生共鸣。
到了四年级,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看第一遍时看到了于谦竟是主角。不过我眼睛一目十行,才草草的明白了于谦的功劳。但,诗还是没有使我产生共鸣。
看了第二遍,我开始细细阅读。这时我才明白,于谦是如此伟大!
一个看似软弱的文人,却看淡生死,镇定自若指挥。面对蒙古的军队,他本可以仗着自己文官的身份,将保卫祖国的责任推到他人身上,他却并不这么做。他承担起了保护祖国的责任!
他,指挥着军队,向也先的军队发起猛烈攻击,不仅保卫祖国,还将侵略者赶出中原外!
从这首诗,我看到了于谦的一生。徐有贞的狡诈,朱祁镇的天真,石亨的贪财……他做官清廉,两袖清风。却被“还乡团”的一句话“意欲”。“莫须有”杀死了岳飞,“意欲”杀死了于谦。
他死后,平时懒得出奇的明神宗给他“忠肃”的称号。但于谦所组织的北京保卫战就足以证明。任何帝王都不足以到夸奖于谦的资格。明朝两百年,于谦只有一个。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于谦对自己人生的真实写照。